阿諾是在緬甸出生的華僑,在排華暴動的動盪年代1969年舉家移民台灣,當時阿諾六歲。
阿諾的媽媽有八個姊妹與三個兄弟,眾多親人同時期分別移民中國大陸與澳門謀求生活,後來陸續將往生者的骨灰與神位移往澳門供奉。自從媽媽移民台灣,與親人見面的機會非常少,如今媽媽11位兄弟姊妹有6位不再人世,內心總有「沒有回娘家、沒去掃墓」的遺憾。嫁到香港的阿姨屢次邀請媽媽到香港旅遊,媽媽總以健康為由、考慮再三。
澳門的小舅舅,雖然是阿諾的媽媽同父異母的弟弟,卻是擔起每年掌理掃墓祭祖的重責大任,不僅將在緬甸過世的爸媽(不是親媽媽)與大哥大嫂骨灰引渡到澳門祭拜,年年都帶著一家大小祭拜所有過世的兄姊們。今年,安排3月31日祭祖,嫁到香港的兩位阿姨也一如往年,計畫前往澳門掃墓,阿諾的媽媽得到消息也想參加,阿諾當然義無反顧陪同。
在辦理簽證時,發生了插曲。最近中國的入境規則有些變動,台灣人只要辦妥簽證,不需要「台胞證」就可以入境香港與澳門。阿諾辦妥機票預約與簽證,旅行社提出擔心:阿諾和媽媽不是台灣籍的,可能會被刁難不能入境,比較保險的方式,就是使用「台胞證」。阿諾覺得不可思議,我們拿到台灣的身分證長達五十年,竟然不算「台灣籍」的。想想五十年前,從緬甸移民台灣的時候,我們的護照上面沒有任何國家標示,意味著,我們是一群「沒有國籍」的難民。在台灣生活了五十年後,仍然不屬於「台灣籍」的,這種時代的現實悲哀,只有同樣遭遇的人才懂。
申辦台胞證,又產生另一段插曲,必須提交阿諾和媽媽兩人分別的「戶籍謄本(含所有記事欄)」與「居住證」正本,也就是要到戶政事務所,調出五十年前,申請在台居住的證明文件。五十年前,阿諾六歲,與媽媽和妹妹們(共五人)使用同一本護照,當時也是用一份申請居住證辦戶口登記,如今要我們申請一模一樣的文件兩份,來分別證明我們兩人的「合法居住」,讓阿諾覺得十分不能理解。為著媽媽完成回娘家與掃墓的心願,阿諾一一照辦,3月26日順利入境香港。
這次的目地是「省親」,香港的六阿姨與姨丈擔任導遊,全程陪同。並且用心接洽和安排香港(八阿姨的家)和澳門(大表姊的家)的住宿地點與相關親人相見面,從舅舅、阿姨那一代移民澳門與香港,經過五十年辛苦打拼,如今都已經落地生根、開枝散葉、兒孫成群為第三代的龐大家族,在土地狹小、競爭力強的香港與澳門,擁有自己的居住空間並且取得專業性的工作職務,非常的不容易。可貴的是,龐大家族之間仍然相互關照、常常連絡情感,媽媽這一趟旅程見到分散多年的親人,感受大家的融合氣氛,非常開心與感動,唯獨遺憾五阿姨在緬甸,沒能一起來。至於,玩了哪些景點,並不是此行的目地。
水滴終究要回歸大海,人總是要回家,經過戰爭與動盪,經過了顛沛流離,對於媽媽,哪裡是「家鄉」?出生地緬甸?祭拜父母的澳門?生活了五十年的台灣?家人張開雙臂的地方,應該是「家鄉」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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